1.代表工程训练中心向聊城大学负责。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,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、科研任务、对中心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,并分管中心财务和人事管理工作。
2.领导制定中心教学、科研、师资培养、研究生培养、实验室建设、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等。
3.对中心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、提高、考核、使用、晋级、奖惩等工作提出实施意见,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。
4.主持中心大型活动,主持中心日常工作,协同、督促和支持副主任、办公室主任和各实训部主任开展工作。了解教学、科研任务贯彻执行情况,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以保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项任务的完成。对各分管实训部主任的工作做到有布置、有检查和有落实。
5.作为中心安全第一负责人,负责中心防火、防盗等治安工作。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可委托负责行政后勤工作的副主任主持,但应经常过问并督促检查。
6.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对中心各项工作的支持,不断加强中心在学校的地位并扩大对外影响。
7.每学期向中心教职工报告一次工作。
8.负责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。